作者:胡昌奇 日期:2025-12-10 14:35:38
胡元礼是唐朝光州定城(今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)人,以进士身份入仕。他的生平事迹主要记载于唐代文献中,以下结合相关记载进行介绍。

一,生平仕途
胡元礼早年考中进士,初授洛阳尉。武则天(公元684一704)时期,他历任右台员外监察御史,后升任正员御史,并加朝请大夫衔。期间,他曾出使岭南地区。 在父母去世时守丧免职,守丧期满,后重新起用,任检校秋官郎中(秋官为刑部的别称),随后累迁至司刑少卿(大理寺副职),出任滑州刺史,最终官至广州都督。
二,性格与执法风格
胡元礼以性情“残忍深刻”著称,执法时不易情理相求,履职坚持用重典,手段较为苛刻,在司法实践中,他常与主张宽平的官员发生冲突。例如,任司刑少卿时,他与司刑丞李日知在案件判决上屡有分歧。一次,胡元礼坚持判处一名死囚死刑,李日知则从宽处理,双方反复争执多次。胡元礼甚至威胁说:“元礼不离刑曹,此囚无活法。”而李日知回应:“日知不离刑曹,此囚无死法。”最终两份判决上报,武则天裁定李日知正确。
三,其他事件与评价
在与刘如璿的冲突,胡元礼曾参与诬陷御史刘如璿为“恶党”,导致刘如璿被流放。刘如璿之子愤而自尽,朝野震动,但胡元礼的诬陷行为未受惩处。
四,个人遭遇
因执法严酷,胡元礼曾遭仇家在宣仁门外辱于泥中,后得金吾卫救助。朝廷处罚仇人一百杖,但御史台因“辱台”之罪罚胡元礼五千钱。
五,历史评价
唐代文献多将胡元礼归为酷吏一类,其行为反映了武则天时期司法领域的严酷严厉之风,同时通过胡元礼的生平,体现了唐代官场中执法风格的冲突与权力博弈,其事迹在《御史台记》《太平广记》等书中均有记载。

科举制度与胡姓进士
科举制度自隋朝设立,延续至清光绪三十年,是历代选拔人才的重要制度。这一中国封建社会统治者选拔人才的考试制度,自隋朝设立进士科起,开启了长达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历史,至清代光绪三十一年(1905)最后一科进士考试落幕,科举制度才画上了句号。在这漫长的岁月里,根据不同史料的记载,共有十余万进士由此诞生,其中我胡氏进士就有1265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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