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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谱文献

胡志良:胡安国研究专栏(七)

作者:胡志良 日期:2023-08-31 07:37:51

  漫谈“谥号”与“文定”

  石榴红

  古代历史上的皇帝、皇后大臣等社会地位相对较高人物,在其去世之后朝廷会依据其生前所作所为,高度概括生平事迹,从而给出一个具有评价意义的称号,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谥号,通俗来讲就是盖棺定论。

  《逸周书·谥法解》第五十四上记载:“维周公旦、太公望,开嗣王业,建功于牧之野,终将葬,乃制谥。遂叙谥法。谥者,行之迹也。号者,功之表也。车服者,位之章也。是以大行受大名,细行受细名,行出于己,名生于人。”这是最早关于谥法制度的文字记载,也就是说谥法制度形成于西周中期。

  到秦始皇统一六国后,看到谥号有“子议父、臣议君”,秦始皇认为是大不敬,从而把谥法废除了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记载:“自今已来,除谥法。朕为始皇帝。”因此秦朝皇帝无谥号,对大臣也不赐谥。西汉建立之后又恢复了谥号制度,随着封建王朝的灭亡而废除。

  皇帝的谥号是在嗣位皇帝的参与下得到的;末代皇帝的谥号由下一王朝的帝王追赠,或者由遗民政权上谥。比如:周朝姬发,因武力灭商有功,死后被谥为“武”,后人就尊称他为周武王而不叫他姬发了。又如:大汉朝刘协,因把皇位献给了曹丕,死后被谥为“孝献”,称孝献皇帝,史称汉献帝,是不是有点怜悯又无奈的感觉。

  其实皇帝除谥号外,还有庙号、年号,有时容易分不清。一般来说凡称某某帝的就是谥号,而称某某祖、某某宗的就是庙号。从中国历史朝代看,我们就能很快发现,唐朝以前一般称谥号,如汉文帝、魏武帝、隋炀帝等等,而唐朝以后就改称庙号了,如唐太宗、宋太祖、明神宗等等。但也有例外,如汉第一个皇帝刘邦,他的庙号是“太祖”,谥号是“高”,所以正确的叫法应该是汉太祖刘邦,或者叫汉高皇帝刘邦,我们叫汉高祖刘邦其实是错误的,只是后人都叫惯了,将错就错而已。

  另外,因为皇帝地位至高无上,加上继位的代数越多,那么获得追谥的赞美之辞就越多,这就造成皇帝的谥号字数越来越多,有的甚至有 20 多个字,特别是唐朝以后,皇帝的谥号就开始膨胀变味了,达不到盖棺定论的功用,叫起来也麻烦,而庙号反而取代了谥号的功用。如宋太祖谥号为“启运立极英武睿文神德圣功至明大孝”,如果叫庙号就是宋太祖赵匡胤,叫谥号就是宋启运立极英武睿文神德圣功至明大孝皇帝赵匡胤,问题是有哪个傻子会这么麻烦地叫呢?

  可是即使选简单的叫,问题也还是存在的,因为谥号和庙号都是皇帝死后才有的,前面已经解释了谥号是盖棺定论,而庙号是写在神位牌子上,放入祖庙供后人祭祀用的,也是死了后的事。

  那么在皇帝活的好好的,在位当朝时又怎么叫呢?那就叫年号叭。只是有的皇帝无聊,年号经常变,如女皇帝武则天从太后临朝到称帝,用了16 个年号,怎么办?自然有能人出来,于是明太祖朱元璋一板拍死,规定一帝一年号。自明到清就使用年号叫法了,如明万历帝、清康熙帝等叫法,用起来多方便呀,还不用担叫错,至此终于解决了这一麻烦。

  大臣的谥号却要简单的多,反正都是朝廷赐予的,一般由礼部或礼官主持,在皇帝同意的情况下赐谥,基本上都是客观实在地进行评价。发展到唐代,还产生了议驳制度,即由太常博士议上,若名实不相符,给事中可以驳奏再议。明清则由礼部拟谥,皇帝核定,礼部有时也会多拟几个以备皇帝选择确定。对亲贵、大臣死后赐谥,如果朝廷认为不妥的,谥号亦可追夺,如秦桧死后,宋高宗赐谥忠献,意思是褒扬他危身奉上、智质有圣,至宋宁宗时追夺原谥,改谥缪丑,那是指斥他名实相悖、怙威肆行。

  那么哪些人死后可以获得谥号呢?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规定。根据谥法,周朝天子、各国诸侯、卿大夫及夫人得有谥资格;汉朝规定只有封侯者有得谥资格;唐宋规定职事官三品以上才有得谥资格;到了清朝,谥法更加完备,规定一品以上官员有得谥号资格。但事实上清朝发现了谥号的另一个作用,那就是用来笼络汉族官僚士大夫的人心,争取支持,以利于建立和巩固其自身的统治。因为饱读诗书的仕大夫们都活要面子,死要名声,于是清政府大张旗鼓地给明代崇祯帝、惠帝上尊谥及给大批明代臣民以专谥、通谥。据统计,从西汉到清末,历代宗室、百官得谥者共 10473 人,明清两代就有 5935 人,占赐谥总人数的56.67%,宋朝得谥者累计 298 人,不及明清的二十分之一。

  用于臣子的谥号有一个字的,也有两个字的。古代谥号的选定根据谥法,分为有褒扬性的美谥、怜惜性的平谥和贬义性的恶谥三种:美谥即表扬类的谥号,《逸周书·谥法解》美谥有 71 字,如: 文、武、昭等。平谥多为同情类的谥号,《逸周书·谥法解》平谥有 7 字,如殇、哀、愍等。恶谥即批评类的谥号,《逸周书·谥法解》恶谥有 17 字,如: 厉、幽、炀等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年)在《逸周书·谥法解》的基础上,美谥为 100 字,平谥为20 字,恶谥为30字,增加了 55 字共 150 字。到明朝又增加 210 字,其中美谥为131 字,平谥为 13 字,恶谥为 66 字。

  上述三类谥号,一般属于官谥。除了官谥,民间还有私谥。私谥是有名望的学者、士大夫死后,由其亲戚、门生或故吏为之议定的谥号,私谥一般都是美谥。如东晋陶渊明的私谥是靖节,北宋林逋的私谥为和靖,清湘潭胡锡燕的私谥为端敏。因为是私谥,也就缺乏权威性。

  拟谥虽然是一般性文字工作,但皇帝有时也不完全按阁臣所拟圈定,以体现皇帝对此项权力的操控。如《郎潜纪闻》卷十记载“宝应朱文定公士彦,为冢宰日,尝语家人曰:‘余生平行事过人者,惟见得定守得定,此六字不敢不勉。异日盖棺,得谥为定足矣。’比公薨,礼臣拟谥进呈,上俱未圈出,特旨予谥文定。一时朝士咸服圣主之知人,亦以见公之自信有素云。”可见给谥之权最终还是皇帝说了算。

  那么曾任工部尚书、兵部尚书、礼部尚书,清道光十三年升吏部尚书,人称“朱天官”的朱士彦如此珍爱“文定”这个谥号,难道“文定”有什么特殊意义吗?

  “ 文定”始见于《诗·大雅·大明》:“文定厥祥,亲迎于渭。”意思就是卜得吉卦而以纳币之礼定其祥也,后来也因此称订婚为“文定。”但作为谥号却不是这个意思。

  据《逸周书·谥法解》载:“经纬天地曰文,成其道; 道德博闻曰文,无不知; 学勤好问曰文,不耻下问; 慈惠爱民曰文,惠以成政; 愍民惠礼曰文,惠而有礼;赐民爵位曰文,与同升。 ”这是对谥“文”的六种解释。《逸周书·谥法解》上又载:“大虑静民曰定,思树惠;纯行不爽曰定,行一不伤;安民大虑曰定,以虑安民;安民法古曰定,不失旧意。”这是对谥“定”的四种解释。宋苏洵《諡法》卷一载:“施而中理曰文、经纬天地曰文、敏而好学曰文、脩徳来远曰文、忠信接礼曰文、道徳博闻曰文、刚柔相济曰文、修治班制曰文。”这是对谥“文”的八种解释。《諡法》卷二载:“安民大虑曰定、安民法古曰定、大虑慈民曰定、纯行不爽曰定、追补前过曰定。”这是对谥“定”的五种解释。从这些解释可知“文定”是一种美谥。

  有趣的是明清二代,文臣谥为文的还有特定的等次。《明会典》记载,以文字为第一字的谥号,等级最高的是哪个,因为司马光一句“文正,谥之极也。”确定了文正居首的位置,其次是文贞,正、贞之后,依次与文搭配的字有成、忠、献、端、定、简、懿、肃、毅、宪、庄、敬、裕、节、义、靖、穆、昭、恪、恭、襄、清、修、康、洁、敏、达、通、介、安、烈、和、僖、荣、愍、思等38字。与此同例,与"武"字搭配组成二字谥号依次为宁、毅、敏、惠、襄、顺、肃、靖、信、康、壮、恒、愍、烈、勇、僖等 16 字。这样一来,谥号不仅具有特定的涵义,而且具有特定的等次。由此可知明清二代,文定这一谥号排在第七位。经查“文定”作为谥号赐予最早见于北宋,有史可考第一个获得“文定”谥号的的是北宋的张齐贤,为相前后二十一年,史称其“四践两府、九居八座,晚岁以三公就第,康宁福寿,时罕其比”。公元 1014 年张齐贤卒,谥“文定”。据统计中国历史上谥号为“文定”的人有 61 人,分别是宋代的张齐贤、赵安仁、石中立、李迪、李燔、韩忠彦、张方平、许将、汪应辰、胡安国、张纲、吴猎、刘克庄、陈宗礼、曾巩、苏辙、慕容彦逢、何基、葛邲、赵雄、叶适、董师中、王淮;元代的王恽、王博文、杜思敬、阿鲁浑.萨理、孟攀鳞、郝天挺、王约、商挺;明代的蒋冕、于慎行、王道、申时行、李春芳、吴宽、徐光启、杨溥、张邦奇、沈淮、王瓒、陆树声、陈敬宗、何瑭、盛讷、邹元标、孙廷铨、何坦。清代的托津、花沙讷、沈桂芬、徐元梦、高斌、李天馥、孙嘉淦、梁国治、杨名时、刘纶、孙玉庭、朱士彦。

  也许有人会问赐谥为“文定”的人是不是都有类似的人生事迹呢?显然也不是!按苏洵《諡法》解释,“文”有八种解释,“定”有五种解释,那么谥号“文定”可以组合 40 种释义。下面以南宋理学大儒、徽猷阁待制、宝文阁直学士胡安国为例说明请谥、议谥、赐谥流程及文定确定的意思。南宋绍兴八年四月(1138 年),胡安国在衡山南岳逝世。绍兴八年五月朱震上《乞胡安国赐謚奏》请谥:“安国正义直指,风节凛然。时晚归衡山,讲道自乐,遭遇圣明,学遂显行,盖其功不在先儒之下。去年有旨,召其子寅於永州,寅过衡山,安国已病,徘徊不进,欲留侍疾。安国勉令如期而发,手作书遗臣曰:‘寅已促令上道矣。’其书具在。安国义不忘君有如此者。夫昔人有一节可称,犹褒之以谥,列诸史传,况安国孝於亲,忠於君,好学不倦,安贫守道,身死而言立,不可饰其终乎?伏望下太常礼官,特赐以谥,用为儒林守道之勸。”后经礼部拟定的议谥“文定”的呈文是:“ 公当蔡氏专权,弃官不仕,归养膝下,左右无违。靖康绍兴,出入禁闼,正义直指,风节凛然。方春秋大禁之时,慨然忧世,心无二虑,穷源阐奥学,遂显行其功,不在先儒之下。昔人有一节可称,犹褒之以谥,列诸史传。况如某孝于亲,忠于君,好学不倦,身死而言立,可不饰其终乎?谨按谥法,道德博闻曰“文”,纯行不爽曰“定”,请谥为文定。”最后宋高宗下诏赐谥“文定”。“制曰:朕悯士大夫高爵禄而下礼义,尚权势而薄廉耻,祸败之衅职此之由,惟予近臣守死善道,服仁体义,老而不衰,生多显名没有遗美,顾此褒恤,岂限彝章。具官某以名世杰出之才,探千载不传之学,穷春秋奥,续前圣微言,旁贯诸经,网罗百氏,优餍饫久自得之,不可以势利回,不可以威武屈,近代以来数人而已,是用致尊名之义,广崇徳之风以训后人,以明吾志,凡尔有学尚克继之,可赐谥曰文定,盖非常格也。”也就是说胡安国因道德广博 、 见闻深刻、言行一致、品行纯正被破格赐谥“文定”。